管道材料设计技术规定(SH_P2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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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材料设计技术规定(SH_P23-2005)1、 适用范围
本设计规定适用于一般化工、石油化工装置的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上所示的管道材料(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
1.1 材料的选用导则:
1.1.1 被选用的材料应满足装置生产全过程配管的各种操作工况,并确保安全连续生产,无事故。
1.1.2 被选用的材料应综合考虑其加工工艺性和经济性。
1.1.3 新材料和特殊材料的选用须经严格试验与生产论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1.2 金属材料选用原则:
1.2.1 根据材料的机械性能,物化特性,查阅有关材料手册并以GB150《钢制压力容器》为依据,综合考虑其温度及压力条件的使用状况,进行既经济又合理的选材。
常用管材在工程中的使用温度范围:
1)低碳有缝钢管使用条件:0~200℃低压管线,不宜输送危险性、可燃易爆或有毒的介质。
2)低碳无缝钢管(10、20钢)使用条件:—20~350℃中低压管线。
3)低合金无缝钢管(16Mn、12CrMo、15CrMo等)使用条件:350~550℃之间的中温工况。
注:管道压力分级(MPa):真空管道P<0,低压管道0≤P≤1.6,中压管道1.6<P≤10.0,高压管道P>10.0。
4)奥氏体不锈钢管与25Cr-20N1钢管使用条件:—196℃(低温)及≥600℃(高温)工况。
1.2.2 根据材料的腐蚀性能来考虑腐蚀裕量的选取,除晶间腐蚀和其他局部腐蚀需按具体情况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