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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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确定标识要求:贸易部根据客户要求及产品 的特点识别公司所需要的标识及对标识的要求并将标识要求传达到各相关部门;
2仓库、产品编制标识方式: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负责的内容,确定所需标识的方式;
3为仓库和产品进行标识,仓库划分区域:储运部根据使用要求,确定仓库区域划分的方式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划分,形成现场的定置分区;
4仓库设立标识:仓库对划分好的区域用标识进行表示,说明各区域的功能,做到清楚、简单、方便使用;
5 原材料/半成品入库:采购的原材料到货或半成品办理入库;
6 检验:检验员对到货的原材料以及生产完毕的半成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7合格品/让步接受/不合格品标识:仓库分别对合格品、让步接受品及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8 存放合格品区,建立批次号/存放不合格品区:仓库将做好标识的产品分别存放于相应的区域,同时对合格产品和让步接受产品建立其批次号;
9 生产领用:工厂从仓库领取原材料进行生产,办理原材料出库手续;
10 检验:质管部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有关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相关部门安排进行后续工作;对不合格品、让步接受品和其他产品由有关人员进行标识并于相应区域存放;
11 成品入库,建立批次号:工厂将合格成品办理入库,并形成此批成品的批次号;
12出库销售/生产使用:仓库根据需要办理产品的出库手续,合格的产品被出库销售或生产使用。仓库办理出库应根据产品的批次号做到“先进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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